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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陜西成人高考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飘厴I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第二:陜西成人高考報考時間:
1、5月至9月14日可選擇對應高校所在地區函授站/教學點進行報名。
2、9月11日8∶00至9月14日18∶00可自行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報名。
備注:報名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主要是畢業編碼)。
第三:陜西成人高考現場確認:
2017年陜西成人高考現場確認時間:9月11日8∶00至9月15日18∶00。
備注: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到各縣(區)招辦/函授站/教學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現場照相,采集指紋信息、身份證信息,辦理報名信息確認表復核簽字等手續。需攜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非本市戶口的工作證明、免考生需要攜帶免考相關證件原件。
第四:陜西成人高考網上繳費:
2017年陜西成人高考網上繳費時間:9月11日8∶00至9月16日18∶00。
備注:高升專/本報名費70元,專升本報名費80元。在函授站/教學點報名的學員函授站會直接收取,自行網上報名的同學,在網上完成繳費等工作。
第五:陜西成人高考考試科目:
1.高起本
(1)文史類〔含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
(2)理工類〔含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
2.高起專
(1)文史類〔含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語文、數學(文)、外語。
(2)理工類〔含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語文、數學(理)、外語。
3.專升本
各科類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
(1)文史、中醫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第六:2017年陜西成人高考考試時間:10月28-29日
1.高起本、高起??荚嚂r間表
日 期 時 間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9∶00—11∶00 | 語文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文) 數學(理)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專升本考試時間表
日 期 時 間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 高等數學(一)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二) 民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
14∶30—17∶00 | 英語 |
1.組織團伙作弊的;
2.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3.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4.偽造、變更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的通知》(教學廳〔2005〕11號)要求,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將建立考試誠信電子檔案,報教育部備案。
第八: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總分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市(區)級以上(含市、區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的考生(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累計,按分值較大的一項執行。